关于崇仁新都物业公司不作为、越权收费的投诉

小区名:崇仁新都(中山大道崇仁路口)
物业公司:武汉市房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
1、物业公司代收水费,每吨2.3元,且不提供发票;
2、物业公司没有专门的保洁人员,过年过节、周六周日无人做清洁;
3、小区院内垃圾箱太小,垃圾经常溢出;
4、升降车位系统一直没有启用,也无人管理;
5、小区院内汽车乱停乱放,无人管理;
6、小区门卫对进出小区的人员从不过问。

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投诉页面:
http://www.whgtfcj.gov.cn/dzdc/zxfw.aspx
投诉编码:2009216232330278

硚口区政府投诉页面
http://219.140.178.210:8000/egweb/addproject.aspx
投诉编码等信息:
受理号: 090216108
密 码: 4035

(请记好您的受理号和密码,稍后会有一条短信发送到您的手机,凭借此受理号和密码,您可以通过网站 www.qk.gov.cn 或打电话到83777777查询该办件的信息和处理过程)

2009年2月17日更新:

早上收到83777777发来的短信,内容如下:

您的办件已经受理,您可以在2009-02-26登录www.qk.gov.cn或拨打83777777进行查询。

发短信的效率够高,但干嘛我要10天后才能查询?唉……办事效率低下,ZF的通病啊 :em40:

2009年2月20日更新:

前面刚说ZF效率低下,今天下午就给我来电话了。下午4点半左右,硚口区房产管理局物业科(房号411,物业科欢迎大家去咨询)打来电话,说他们已经去小区现场进行了勘察,并就我反映的问题与物业进行了沟通,对他们进行了批评,并就我投诉的6个问题进行了回复:

1、水费高出的价格是物业公司将水抽到顶楼的电费、管理费。没有发票的原因是因为水务集团统一开的一张发票给物业公司,业主没有分表无法计量(没分表?),不能拆散给业主。

(zrong:这些都不是理由,物业可以要求水务集团开分户发票,即使这不可能,多出的4毛钱也应该开发票把?)
2、物业将进一步加强管理,确保小区的清洁卫生;
3、物业将与环卫部门联系,将清理垃圾的次数改为一天两次;

4、车库没有启用的原因是开发商还没有对车库进行验收**(都多长时间了?)**,物业将联系开发商尽快实现车库的验收。
56、物业将对门卫进一步进行培训,增强管理。
(zrong:我不相信门卫的素质和物业的素质,真能管好?)

沟通过程中,物业科不止一次提到,他们只对物业公司负有监管、建议、指导权,言语之中也颇多无奈。其实,这一切的一切,都是制度的原因。崇仁新都的物业公司就是原来的硚口区委招待所的原班人马,思路没有转变,还是事业单位那一套,怎么可能做好服务工作?我不相信他们能做好,确切的说,我坚信他们永远不可能做好。

看来,即使是诉诸媒体,也没什么用。下面要做的,只能是联系业主,把这个鬼公司赶走。